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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考证书免考

发布时间:2023-05-26 16:11:10来源:admin

一、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等。

五、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相应课程

1、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哪些证书可以替代非计算机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和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3、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

4、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

5、免考手续的办理流程

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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