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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12 16:29:03来源:admin

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抄袭。

(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六)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应试人员应按规定和要求作答,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九)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举报电话:0871—63632444、63630349

投诉举报邮箱:ynrsksw2017@163.com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

       2.云南省各州(市)社工考试资格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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