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6月18日
上午 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 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