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曲靖市 玉溪市 保山市 昭通市 丽江市 普洱市 临沧市 楚雄州 红河州 文山州 西双版纳州 大理州 德宏州 怒江州 迪庆州

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2023年下半年论文答辩

发布时间:2023-06-03 14:16:32来源:admin

申请2023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答辩

5月12日至29日,我院同步受理社会考生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如社会考生已取得所报本科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或不少于计划内85%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中按步骤完成申请,无需现场确认。提交申请后请预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主考学校通知毕业论文指导、答辩等事宜。

参加沟通课程学习、专本衔接和高校备案网络助学的考生,其毕业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无需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考生应按照主考学校要求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缴纳论文答辩费用。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论文答辩的,按缺考处理,所缴论文答辩费用不退。

 


滇ICP备16005908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