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考报名费用的退款情况,由广西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广西自治区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一、根据《广西自治区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管理办法》,考生填写报名表后,经考试院审核通过,收取报名费,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考生如果报名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可以向考试院提出申请,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免交报名费,或者由考试院准许退还报名费用,但需要提出合理理由,并经考试院审核同意,报名费才能退还。
三、考生在报名期间,如果有报名信息错误,可以提出申请,由考试院审核后,收取补正费用,但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报名后,未及时报到、未及时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考生需要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总之,广西自考报名费用的退款情况,由广西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广西自治区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一定的特殊情况下,考生可以提出申请,经考试院审核同意,可以退还报名费用,但需要提出合理理由,考生也应该遵守《广西自治区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院的规定,才能保证自身利益。